爱心救助金专项用于救助需要帮助的厦门大学在职工会会员教职工(以下简称教职工),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缓解生活压力,助力教职工树立信心、促进身心健康,使其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工作中。
1.救助对象
1类:教职工本人突发重疾;
2类:教职工本人常年患慢性病;
3类:教职工本人意外去世;
4类:教职工本人家庭负担过重而经济困难;
5类:教职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
2.救助标准
年度救助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自2023年起开始执行,连续资助五年,年度资金如有剩余,沉淀至下一年度使用。
对各类救助对象给予不同等级的救助:
(1)救助对象1类:一次性补助3-5万元;
(2)救助对象2类:每年补助1-2万元;
(3)救助对象3类:一次性补助3万元。
(4)救助对象4类:每年补助2-3万元。
(5)救助对象5类:一次性补助5万元。
3.审核程序
(1)由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厦门大学安踏和敏教职工爱心急救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请者所在单位工会认证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经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研究后,签字盖章报校工会;
(3)校工会爱心急救金项目管理小组审定后给予发放。
此处下载: 爱心急救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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