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岗位职责
厦门大学工会在厦门大学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进行工作,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达和维护者。工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其职责如下:
一、校工会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与中心工作,制定、布置、落实工会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积极支持校行政行使职权,对行政工作給予配合与协助,维护学校的稳定和秩序,教育会员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服从与服务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动员和团结全校教职工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教工之家”。
二、配合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教育、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其他有益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动员和团结全校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把学校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及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三、校工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与要求,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负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为群众说话办事。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校党委提供信息,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参与校行政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方案和有关涉及教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期筹备和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负责承担学校教代会日常工作,配合、协助校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指导、支持下属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教育改革、管理改革和民主管理,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发挥其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学先进、赶先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教育与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加强以师德师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劳动模范、“五一”奖章、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宣传教职工的先进事迹,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激励教职工完成教学、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
六、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满足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休养等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职工文体社团,办好工会俱乐部。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七、认真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做好送温暖工作和生活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在协助解决教职工住房、子女就业、就学、日常福利和女教职工的特殊要求,尤其是解决青年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等方面诚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基本合法权益,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
八、负责做好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工作,坚持工会民主制度,健全民主生活,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整体工作水平。
九、加强青年和女性教职工工作建设,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具有特色的各类活动,不断提高全校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做好计生工作,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做好针对女教职工的特殊问题的保护工作。
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以及文书档案管理。
十一、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发挥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十二、积极协助学校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多的经济资助,用以为教职工办实事。
主席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委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确定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组织对工会委员、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和协作要求进行安排,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提出贯彻的意见和措施。
四、负责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五、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
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作好调查研究,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状况,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七、负责组织做好工会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八、根据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筹备并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作报告,代表工会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负责主持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各专门工作部(委)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九、负责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经常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并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负责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争取上级工会的指导,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十、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常务副主席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协助工会主席抓好工会的常务工作。
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层部门工会干部,指导、帮助基层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三、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安排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评选先进、财务预决算等。
四、代表校工会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沟通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疏通工作,协调校工会与学校党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联系。
五、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受理和落实情况,并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六、代表教职工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全面履行工会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教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工会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先进、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总结推广经验。
八、负责组织好工会工作人员的协作及领导工会所属部门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同心协力,搞好工作。
九、分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发挥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合理使用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主席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
十、做好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席
一、协助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开展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某方面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所分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文艺工作、体育工作、建家工作、教代会工作、教职工活动中心、教职工培训工作、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工作、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法律咨询工作、维权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和办公室工作等)的全校性会议,传达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指示、文件,讨论和研究贯彻实施办法。
三、协助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做好基层分会的调查研究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并反映学校教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党委的布置,主持制定分管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文艺工作、体育工作、建家工作、教代会工作、教职工活动中心、教职工培训工作、青年教职工委员会工作、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法律咨询工作、维权信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和办公室工作等)的工作计划,向相关工作委员会和二级工会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
五、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开展工作。
六、认真组织所分管的部门人员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
七、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常了解相关各工作委员会和二级工会情况,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反映,主动向主席或主席办公会汇报工作。
八、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群众利益的工作。
九、根据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十、完成主席和常务副主席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秘书
一、协助工会和主席做好办公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校院两级工会的综合协调与工作衔接配合,做好教职工的来信来访与外来单位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负责工会文件的收发、编类、登记、传阅、督办、处理及归档工作。负责工会印章的用印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负责做好工会、教代会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印发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工会网页建设与维护工作及审核上传信息。
六、负责工会的行政事务、在岗人员的考核与外勤工作。
七、协助教代会做好代表提案的疏理与立案,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提案的落实。
八、协助学校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按照确定的公开内容办理好校务公开栏的更换宣传工作。
九、完成好工会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
一、在工会正副主席领导下,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协助工会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承上启下,沟通协调,对外联系,当好参谋,经常围绕单位和工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负责做好工会各种会议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工作,撰写会议记要,并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检查和落实。
四、负责收集情况综合材料、起草各种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负责办公室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落实工作,并做好办公室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和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
六、协助各委办组织、开展工会文、体、培训、竞赛等各项活动,并检查落实。
七、负责工会财务工作,加强经费的预结算和各项开支计划、收好、管好、用好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八、协助工会领导做好召开“双代会”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秘书处日常工作。
九、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对外接待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交领导审阅,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十、负责工会大事摘要的收集整理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