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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考评验收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3日 点击数:
我校顺利通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考评验收
[ 2008年3月19日 ]
    3月17日下午,受全国总工会委托、以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方清为组长的厦门大学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考评验收小组来校,对我校党政工共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进行验收。

    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力文出席会议并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学校工会对验收评估的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她指出,在我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校第九次党代会各项发展任务、进行“985工程”三期建设和“211工程”建设的重要时期,接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检查验收有着特殊的意义。在第九次党代会上,学校提出了“建设和谐校园”和“服务海西行动计划”两个规划,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工之家”的建设纳入和谐校园的建设中,这将更好地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参与到学校新一轮的发展建设中,参与到服务海西的建设中。陈力文表示,此次验收是对我校历年来共建“职工之家”的经验和成果的总结,也是寻找不足和差距、学习“建家”的标准和宗旨的好机会,更重要的是能鼓舞全校教职员工,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发展稳定的大局。

    考评验收组成员、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元闽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验收考评工作作了说明。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林永生作了题为《努力实践“建家”宗旨 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汇报,他从深化“建家”认识提高“建家”水平、实践“建家”宗旨促进校园民主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党政工齐心“建家”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等六个方面,全面阐述了我校党政工共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各项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

    验收组认真查阅了创建“职工之家”的档案,并与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工会干部座谈,就新形势下如何深化工会工作和上一级工会组织职能的拓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调研。

    在意见反馈会上,专家组对我校党政工共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专家们经过全面检查和认真讨论,认为我校的“建家”工作定位准确,围绕学校的奋斗目标,高起点地融入到学校的党建和群众工作中,做到持续“建家”、常建常新;形成了“建家”的良好格局和建家机制,体现了“建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职工之家”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上级工会、学校党政和教职员工的认可率和满意率高。专家组在肯定我校“职工之家”建设成绩的同时,建议“职工之家”既要做到送温暖、办实事,又要高效地行使学校赋予的职能,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做出更大的贡献;在健全和完善学院二级教代会的同时,更大范围地参与社区共建,使学校的“职工之家”融入到社区和城市的建设中。

    方清代表验收专家组宣布我校通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验收。

    林永生对专家组的辛勤工作和切合实际的意见表示感谢。他表示,将把各级领导对我校“职工之家”的关爱化作发展动力,认真吸取专家们的建议和意见,逐条落实改进,更好地推进“建家”工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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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始于1984年。1985年7月被厦门市总工会确认为合格“教工之家”。1990年经过厦门市总工会复查,被授予“先进职工之家”称号,1999年元月通过了省总工会“模范教工之家”工作的验收,2001年和2004年两次通过复查验收,2006年12月顺利通过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的评估验收,2007年3月被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教工之家”称号。

    我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的工作始终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肯定。全校共有教职工4662人,1457名教职工参加了民意调查,教职工认可率达到98.7%。
              
    (宣传部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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