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卢炯星教授荣获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4日 点击数:
      日前,校工会法律咨询部部长卢炯星教授荣获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卢炯星系我校法学院教授、校工会法律咨询部部长。他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及时进行法律宣传活动。在新的《工会法》颁布后,他在厦门大学工会报刊发表“《工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使全体教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会法的内容和精神。提高工会法律知识,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在非典期间,卢炯星部长及时发表“宣传、贯彻 《传染病防治法》,战胜“非典”的法律保障”使教职工明确《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和依法预防传染病和战胜“非典”的决心。在厦门大学进行教学科研体制改革,实行聘任制的情况下,卢炯星教授及时主撰“有关高校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文章,使教职工明确聘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职工与学校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明确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任合同的主要内容。
      身为校工会法律咨询部部长,卢炯星教授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每年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和教师节期间,组织法学院的教授和有经验的律师和部分研究生,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多年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十多次,涉及的法律领域包括刑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上百位教职工解答各种法律问题。
      卢炯星教授还通过法律咨询、处理法律纠纷和代理法律事务等方式,热心无偿地为教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例如解决教职工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问题,房屋纠纷、劳动纠纷、家庭婚姻纠纷等法律问题,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几年来,他为全校教职工处理法律纠纷和代理法律事务数十件,例如为医院医生解决医疗诈骗案件,为外文学院教师及时讨回被深圳某出版社所欠稿费、为美术系教师讨回被欠的债务等,维护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教职工的爱戴和好评。
 
(    校工会  柯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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