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宣传人民教师率先垂范、教书育人、奉献社会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决定开展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见附件1)。我校拟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评选。请各单位、各部门工会根据通知精神,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在职在岗教师,含从台湾引进在我省任教的优秀教师。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干部、已被省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省委宣传部年度基层“最美人物”、全国“最美教师”、已获得福建省“最美教师”称号的不纳入推荐范围。幼儿园园长从严把握。
二、标准条件
(一)政治过硬,师德高尚。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四有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任劳任怨,敬业立学,崇德尚美,无私奉献。
(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甘为人梯,奖掖后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三)爱岗敬业,事迹感人。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5年以上(台湾教师在我省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兢兢业业,严谨治学,对教育教学工作高度负责,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三、推荐办法
(一)各部门工会可推荐1名教师参与遴选。
(二)各部门工会要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广泛参与。拟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
(三)各部门工会应于6月6日16:30之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校工会(颂恩楼62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xdgh@xmu.edu.cn。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
校工会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180819。
(四)根据各单位所报人选和组织推荐人选,由学校有关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推荐一名教师参加省(部)属学校人选的评选。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3:福建省第三届“最美教师”汇总表.docx
厦门大学工会 厦门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