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持续关心关爱女性职工,解决女性职工生育的后顾之忧,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机关事业工会联合会拟继续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同时在已命名的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中推荐最温馨的“宝妈馨屋”(即工会多功能哺乳室),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请各单位对照申请或推荐,通知如下:
一、申请建立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
(一)申报条件
1.现有教职工100人以上;或单位有条件有需求的,其中女性教职工占50%以上;
2.已成立基层部门工会,并成立工会女职工组织;
3.有设立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所需场所及基本设备。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单位于2022年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立项申请报校工会审核:
1.《2022年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验收表》(见附件1);
2.至少2张哺乳室全景照和1张哺乳室使用照或在哺乳室举办女教职工活动照(比如育儿健康教育交流等);
3.经费预算情况。
审核通过后,请提交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到校工会颂恩楼620室。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180819。
(三)验收备案
校工会汇总材料后报送至厦门市,厦门市负责验收和组织抽检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验收合格后厦门市下拨5000元补助经费,基层单位自行购买基本设备。
二、申报最温馨的 “宝妈馨屋” (即工会多功能哺乳室)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参与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建设的基层工会哺乳室,至少一年以上;
2.哺乳室必须具有拓展延伸服务功能,除提供哺乳、休息场所基本功能外,要根据单位自身条件和女职工需求,探索临时应急婴幼儿托管、开办妈咪课堂、女职工孕期哺乳期培训、心理调适解压、女性沙龙、育儿健康教育交流、亲子活动等多种服务,努力打造一个让女职工认同的最温馨的“宝妈馨屋”;
3.之前推荐为一室多功能哺乳室且获得资金补助的哺乳室不再推荐。
(二)申报方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单位于2022年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立项申请报校工会审核:
1.《2022年度寻找最温馨的“宝妈馨屋”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
2.至少2-3张最温馨的“宝妈馨屋”全景照和活动开展照片。
审核通过后,请提交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到校工会颂恩楼620室。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180819。
(三)推荐程序
校工会汇总材料后报送至厦门市,厦门市对申报单位逐一现场查看验收、抽检,择优推选10-15家为市总最温馨的“宝妈馨屋”。
推荐评选为最温馨的“宝妈馨屋”(即工会多功能哺乳室)市总将补助每家1万元扶持资金。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最温馨的“宝妈馨屋”的环境提升、添置设备(桌椅、书籍、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以“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为平台举办的关爱女职工活动等,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
附件:1.《2022年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验收表》 附件1:2022年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验收表.docx
2.《2022年度寻找最温馨的“宝妈馨屋”推荐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度寻找最温馨的“宝妈馨屋”推荐申报表.docx
厦门大学工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