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1年10月23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推动家风校风共和谐,促进我校妇女事业全面发展和为“双一流”建设贡献巾帼力量,校妇委会、校工会决定开展厦门大学教职工“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家庭教育促进法”知识竞赛活动。
二、主办单位
校妇委会、校工会
三、承办单位
法学院妇委会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妇委会
四、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五、活动安排
1、学习内容:
各基层单位以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组织教职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2、学习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2日。
3、竞赛时间:
2022年5月13日00:00至2022年5月22日24:00。
六、活动形式
以赛促学,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知识竞赛。教职工可直接点击下方链接:https://www.keluyun.com/mobile/#/pages/shop/micro-page?pageId=165038321965964
也可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
选择练习入口进行练习或选择竞赛入口(5月13日00:00正式开放)进行比赛,进行比赛请务必填写真实个人信息。
比赛答题内容:从统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材料中,随机产生20道题作为竞赛题目。
比赛答题次数:每人限一次。
根据参赛成绩排名决出一、二、三等奖;若得分相同,则用时短者排名靠前;若得分和用时均相同,正确率高者排名在前。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按照参赛个人成绩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中,一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3%,二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10%,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0%。授予荣誉证书,并分别奖励礼品一份。此外,所有分数达90分的参赛教职工,均可获得参赛证书。
2、集体奖项。各基层单位所有参赛人员总平均分与参与率的乘积为集体总分,按照集体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其中,一等奖获奖集体不超过全部参赛集体数的3%,二等奖获奖集体不超过全部参赛集体数的10%,三等奖获奖集体不超过全部参赛集体数的20%;同时,根据参赛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均授予荣誉证书。
八、活动要求
请各基层单位做好竞赛的组织、宣传和参赛指导工作。参赛人员必须遵守活动安排,严格遵守竞赛规则。本活动的组织参赛情况将作为今后基层妇委会和基层部门工会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九、其它
在参赛中,若有疑问,请咨询2180819(董老师);技术问题请咨询18150083385(陈老师)。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校妇委会、校工会。
厦门大学妇委会
厦门大学工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