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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第25届教工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

现将厦门大学第25届教工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在厦门大学王清明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1、教工甲组(1972年1月1日以前出生):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共7个项目

2、教工乙组(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1日出生):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3女1人)。共8个项目。注:教工接力项目不分年龄

三、参加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男女比例不限)。

2、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3、报名: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各报名表格可到体育教学部网站上下载)在电脑上填好后发至email:469472085@qq.com,并打印一份盖章后交体育部办公室的竞赛秘书付老师处。注: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后再交,交完就不能再改动。

4、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2号下午17:00点。

四、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各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团体:取前8名。

2、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4、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5、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定于6月16号晚7:00在校本部体育部会议室

八、比赛的竞赛分组表将于6月16号之前挂在体育部网站,请各单位注意查看。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工会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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