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17年厦门大学教职工足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8日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增强厦门大学各机关院系教职工之间的友谊和交流,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推动教职工足球运动发展,特面向厦门大学教职工举办此次足球邀请赛。比赛时间定于2017年3月18日—5月6日的周末,比赛地点为厦门大学思明校区上弦场。具体竞赛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

厦门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

厦门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

三、组委会

主任:萧德洪

副主任:李招淡、谭 凯、张清榕

裁判长:陈志辉

执行秘书:吴安安 石义凯 郑岗峰

四、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厦门大学工会会员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隐患的人员,身体条件适合参加足球比赛活动(各队需自行为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部门工会单独组队或至多两个部门工会联合组队,每位参赛运动员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三)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至多15人(含自由球员);

(四)未组队部门单位的教职工可报名进入自由球员列表,供参赛队挑选。若运动员所在单位已组队,则不能进入自由球员,只能参加本单位球队;

(五)自由球员挑选规则:

1.报名的参赛队抽签决定挑选自由球员的次序;

2.各参赛队依次挑选自由球员,直至参赛队人数达到15人或参赛队决定不再选择自由球员为止;

3.若剩余自由球员数量仍多余6人,可自行组队参赛;

(六)请各参赛队和自由球员于3月15日前将报名表(队员姓名、队员教工号、队员单位)发送至gfzheng@xmu.edu.cn或ananwu@xmu.edu.cn

五、比赛费用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参赛队运动服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为六人制足球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

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毛时),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队员此间不得离场;上下半场之间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三)比赛用球为专业五人制比赛用球;

(四) 上场队员不得多于6人,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在比赛开始时任何一方队员数量少于3人,以及比赛过程中任何一方队员数量少于3人,该场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联赛组委会裁定;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平底或TF(碎钉)皮面足球鞋;

(六)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比赛中断且无法恢复比赛的情况,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在24小时内另选合适场地补足40分钟的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七)比赛服装必须统一,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八)在联赛的同一赛季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一张红牌或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九)决定名次办法:

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按最终积分排列名次。每队胜一场积3分,平局积1分,负一场积0分,该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7)如果某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工会

  2017年3月8日  

 

打印    收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