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现将《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工会重视此项工作,认真传达,广泛宣传,进行深入调查摸底。请根据市总工会通知的要求,将符合资助对象的“申请表”(须教职工本人签字)、“困难职工档案表”、“汇总表”和教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6月23日前送交校工会,同时把以上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kezj@xmu.edu.cn,并请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doc
厦门大学工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