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现将《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工会重视此项工作,认真传达,广泛宣传,进行深入调查摸底。请根据市总工会通知的要求,将符合资助对象的“申请表”(须教职工本人签字)、“汇总表”、“申报表”和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卡(无工会会员卡的提供工资卡)的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于7月10日前送交校工会,同时把以上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kezj@xmu.edu.cn,并请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doc
厦门大学工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