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会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7日 点击数:


校教代会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5年4月19-20日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深化学校改革、推进内涵发展、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6日—2015年5月16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提出提案应填写提案表(提案表电子版可以到校工会网站www.xdgh.xmu.edu.cn下载)。一事一案、必须是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三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人、附议人需亲自签名。

4.提案应包括案由(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5.提案应力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的递交

代表可通过各代表团或各部门工会递交提案,经代表团团长或部门工会负责人审阅后交校工会办公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xdgh@xmu.edu.cn)。

四、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规则》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五、其他

联系人:杨璐

咨询电话:2185964


  附件:厦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

打印    收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