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28个教师节。为了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等关于做好庆祝2012年教师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现就做好庆祝201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庆祝201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2012]7号)的文件精神,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特别是在学校翔安校区启用的背景下,各部门工会要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教师节,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怀,通过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生动反映我校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安排
1.认真组织教师节各种庆祝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协助本单位领导及时组织广大师生收看9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的由教育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教师节专题晚会,以及9月10日福建教育电视台播出的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举办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庆祝2012年教师节文艺晚会。
2.要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各部门工会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组织好向张丽莉同志等教书育人楷模的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收看收听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座谈和交流。各部门工会也要积极宣传本单位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先进人物的事迹,要把学习和宣传活动与师德师风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以张丽莉同志等先进人物为榜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3.校工会将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师节期间优秀教师代表、病困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教师节活动为契机,配合本单位党政做好优秀教职工和病困教职工的慰问工作;要深入教职工中开展调研,认真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主动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4.召开主题座谈会。校工会将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召开优秀教师座谈会。各部门工会也要积极配合各单位,在教师节期间召开本单位教师代表座谈会。座谈会可以结合今年教师节活动主题、结合向张丽莉同志以及本单位先进人物学习等内容展开。
5.校工会还将结合国庆节、中秋节开展“服务教职工在校园”、2012年新入校工作的青年教职工“感受之旅”等活动,各部门工会要积极宣传配合校工会的有关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组织好教师节的活动,和广大教职工一起庆祝自己的节日。
厦门大学工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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