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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关注民生、关爱教职工的工作。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校工会继续开展以“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题的慰问活动,各部门工会要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好这项重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2012年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由校办、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联合开展,具体工作将由人事处通知。各部门工会要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和配合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做好慰问工作,把学校党委、行政和工会的关怀送到困难教职工家中。

二、各部门工会务必按照厦门市总工会《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厦工【2011104号)要求,对困难职工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增补、注销(人事调动或去世)等工作。困难职工档案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把相关信息报送校工会。

三、困难职工档案的建档对象门槛较高,各部门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必建档。校工会将把建档对象报送上级工会,符合条件者将由上级工会慰问。此外,各部门工会应把建档对象作为元旦春节期间学校的慰问对象报送人事处。请有关部门工会于20111222日前,把附件中的前三个表格填好并发送到kezj@xmu.edu.cn,逾期将无法受理。

                                  

附件:《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厦工【2011104号)附件.doc

 

                                         厦门大学工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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