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现将厦门市总工会文件《关于认真做好病困劳模管理与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通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病困劳模进行建档,并在7月8日前将病困劳模基本情况表发送到kezj@xmu.edu.cn。今后要对建档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按规定在每年的6月、11月底两次申报病困劳模数据。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病困劳模管理与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厦工[2011]60号(评模办)关于认真做好病困劳模管理与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doc
厦门大学工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