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第19届教职工游泳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2010年10月16日(星期六)在厦门大学王清明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1、教职工甲组(1965年1月1日以前出生):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50米蝶泳。共7个项目
2、教职工乙组(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1日出生):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3女1人)。共8个项目。注:教职工接力项目不分年龄
三、参加办法
1、 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男女比例不限)。
2、 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每项参加人数不限。
3、 报名:每个代表队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格,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邮箱:
wxinghe76@163.com (各报名表格可到体育教学部网站上下载)。注:只接受每单位发送的第一份电子表格,再发的不于采纳,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后再发。
4、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0月11号晚上7:00点。
5、如少于3人(队)报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
四、竞赛办法
1、 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 各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 团体:取前8名。
2、 团体计分办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个项目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3、 个人项目:各组男女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4、 集体项目:各组均取前8名,按9、7、6、5、4、3、2、1的2倍计分。
5、 凡破校记录者加1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加一次分。
六、比赛总成绩列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计分。
七、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10月14号晚7:00在体育部会议室(本部)
八、比赛的竞赛分组表将于14号之前挂在体育部网站,请各单位注意查看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厦 门 大 学 工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