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厦门大学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校工会决定举行厦门大学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混合团体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5月16日(周日)5月23日(周日)
比赛地点:三家村风雨球场
二、参赛对象和报名办法
1.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以教工卡工号为准),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部门工会限报1队,每队参赛队员最少2男2女,最多6男6女(包括男女各一名替补)。谢绝邀请外援(含学校附属单位)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并通报全校。
2.请各部门工会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报名邮箱E-mail:
rongrong@xmu.edu.cn。
3.定于5月13日下午4 : 30,在校工会会议室(嘉庚3-624)召开领队会并抽签分组。
三、录取名次和未尽事宜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2.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协商决定。
附件:1.厦门大学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2.厦门大学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混合团体赛报名表
厦门大学工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厦门大学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厦门大学工会
二、承办单位
厦门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筹)
三、比赛赛制
团体赛效仿苏迪曼杯,五场三胜(依次是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各一场),每场三局两胜,每局21分。本届比赛设立种子队,种子队为首届比赛进入八强的部门工会队伍。
1、赛制
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比赛分别由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五个项目组成。五个项目的进行顺序依次是: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小组赛每场都要打完5个项目,得分多者胜出。当同小组有多支队的获胜场数相同时,按照净胜局算分,净胜局多者胜出;当净胜局数相同时,按照各局小分算净胜分,总净胜分多者胜出。
第二轮开始淘汰赛,比赛双方中一方先到3分时比赛终止,先到3分者胜出。
2、记分
各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2、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3、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0比20,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2分才算取胜;4、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9比29,则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胜;5、首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6、当一方在比赛中得到11分后,双方队员将休息1分钟;7、两局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
如果前两局比赛出现2:0时,该项比赛结束,如果比分为1:1,则打第三局,双方在11分时交换场地。
3、报名和报到
(1)报名:参赛队员以报名表上名单为准。分组抽签后不得更换名单和无故弃权。
(2)运动员参赛出场时,应向裁判员出示本人相关证件,无证者以弃权处理。
(3)报到:各参赛队请于规定比赛时间前15分钟到裁判组报到。无故迟到20分钟以上的参赛队,以0:5计当场比赛。
4、参赛队员和替补队员
(1)参赛队员:每场比赛前10分钟,双方参赛队向当值主裁提供男单、女单、男双、女双和混双五个项目的上场队员名单,允许每名队员兼报一项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名单,如发现违反规定者以0:3计该项目比赛。
(2)替补队员:每场比赛前10分钟,双方参赛队向当值主裁提供男、女替补队员名单各一名。参赛队员在某个项目比赛过程中受伤无法完成该项目比赛时,不得使用替补队员。但允许替补队员完成该受伤队员的另一项比赛项目。
(3)替补队员必须完成被替补队员的全部比赛。
(4)赛场内,运动员应尊重对手,服从裁判长、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严禁“打假球”的恶劣行为。各代表队和运动员应积极提倡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5、竞赛规则和用球
(1)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由赛事承办单位提供,或经双方参赛队同意及裁判许可的自带球。
五、比赛赛程
预计参赛队16支
预赛阶段:16支队伍抽签分成4小组,各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每小组第一名和第二名共8支队伍进入决赛阶段比赛。小组赛五场比赛均要打完,并计算胜场积分。
决赛阶段:8支出线队伍交叉进行淘汰赛,赢方进入前四强,输方并列第五名,不再进行排名比赛。前四强继续进行淘汰赛,决出四强名次。淘汰赛先获胜三场的队伍为胜方,余下比赛不再进行。
六、其他事项
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厦门大学第二届教职工羽毛球
部门工会羽毛球队 领队 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