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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2日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在春暖花开时节,组织教职工春游踏青、亲近大自然是校工会开展的传统活动,深受广大教职工的欢迎。兹定于3月—4月之间组织开展2008年厦门大学教职工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以部门工会为单位分别组织形式多样的春游活动,请各单位党政给予大力支持。
二、活动时间:在3月—4月之间由部门工会自主确定。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落实安全措施,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春游活动安全有序。
2.根据各部门工会规模的大小,校工会将下拨部分经费支持各部门工会开展春游活动。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组织并把活动安排报送校工会。未开展春游活动的部门工会,校工会将不予经费补贴。
 
 
                      厦 门 大 学 工 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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