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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工会意向开办2026年教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小学期教职工小学生子女暑托工作,校工会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单位开办教职工小学生子女暑期托管班。现就意向办班摸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托班服务对象

幼儿园及小学阶段教职工子女

二、办班方式和基本服务

()办班方式:由基层工会作为主办的主体(以下简称主办单位),通过自办、联办或选择有资质、能力以及有经验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承办等方式举办。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可为教育培训机构、托育机构或社会组织等,优先选择有托育托管经验的单位。

()服务内容:应符合职工子女的年龄和学习需求,围绕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坚持寓教于乐,设计开展红色思政教育、劳模工匠进学堂、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普及、文体锻炼、劳动体验、职业教育等非学科类内容。可开展假期作业辅导,但不得开设学科类教育培训课程。充分利用单位自身优势,鼓励更多本单位教职工、志愿者、专业人才等力量参与进来,为暑托班提供特色课程和爱心服务。

()办班规模:招生须达到10()以上,建议每班不超过30人,每班至少配备辅导老师1名,助教1名,志愿者1-2名的配置方式。要求学生出勤率达70%以上,并根据学生人数和年龄相应增加辅导老师和志愿者。

()办班场所:举办地点原则上应设在厦门大学校园内部。也可根据教职工实际上班地点就近选择符合条件的场地开展。开班场地设置要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备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卫生的场所,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违章或危险建筑内。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具有必要的安保设施,各项标准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要求。

()安全监管:主办单位为托管班责任主体,须制定托管班相关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登记(含托管服务对象健康档案)、接送出勤、安全防护、食品卫生、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职工应签订托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主办单位应为托管服务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等必要险种,确保托管期间托管对象处于有效保障范围。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做好资质审核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购买服务,签订委托协议。承接托管服务的机构或单位不得采取转委托的方式,转移托管责任和义务。

三、资金支持

()补助办法:根据办班数量给予补助,按照人数、天数划分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2026年暑期托管班补助标准(万元/)

在暑托班运行结束后,凭有关报销材料按补助额度向校工会进行报销。

()补助资金用途:

1.购买社会组织等社会机构的服务费(含实施方案及课程设计费、暑托班服务费、辅导老师授课费、志愿者工作补贴、教辅器材费用、教职工子女午餐费用、户外活动往来车费、购买服务管理税费等);

2.购买教职工子女暑假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

3.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

4.暑托班宣传费、检查评估费及其他必需的资金。

四、申报办法

有意开办教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的基层工会,请于2026520日前填写附件《2026年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申报表》,由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和word版本一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xdgh@xmu.edu.cn

 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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