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我校八届六次教代会暨二十三届六次工代会将于近期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在推动我校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希望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和意见建议征集时间
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22日
二、提案和意见建议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
1.提案征集对象:教代会代表
2.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3.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4.提出提案应填写提案表(请登录厦门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https://gh.xmu.edu.cn/jdhtian/a/login)。一事一案,提案必须是由一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三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的团长作为提案人,需有该代表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5.提案应包括提案名称(题目)、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改进建议和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6.提案应力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
(二)意见建议征集
1.意见建议征集对象: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
2.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可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充分行使发表意见建议的权利。所提意见建议应具有合理性、针对性,符合学校实际。
3.提出意见建议应填写建议表(请登录厦门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https://gh.xmu.edu.cn/jdhtian/a/login)。意见建议可由一位教代会正式代表或工代会正式代表提出。
4.意见建议应包括建议名称(题目)、建议内容(说明所针对的事项、现状或存在问题)和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方向,要求合理、可行)等内容。
5.意见建议应力求观点明确,言之有理,切合实际,简明扼要。
三、提案和意见建议的递交
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可通过教代会提案系统递交提案或意见建议,具体流程请参阅《厦门大学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手册》。
四、提案和意见建议审理
教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厦门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规则》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教代会代表和工代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校工会归纳整理,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回复。
厦门大学工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