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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在职工会会员春秋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3日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丰富我校在职工会会员的业余生活,促进教职工相互交流,增强凝聚力、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和谐融洽、团结奋进的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工会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年在职工会会员春秋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春秋游活动期安排从3月起至11月止。各基层工会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在总结历年春秋游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策划,精心组织。

2.各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春秋游活动,每年最多不超过4(含户外拓展活动),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1晚,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执行当地差旅费标准。春秋游活动可以通过委托旅行社等方式购买社会服务,但要严格履行比质比价采购程序,签订服务合同。不得到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

3.春秋游活动可根据需要开支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工作餐、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点心、饮料等。工作餐每餐每人不超过50元,点心、饮料等食品每天每人不超过20(点心、饮料等食品不得与工作餐合并使用)。活动总费用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每天每人不超过300元以内(不含住宿费)。

4.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统一在本单位福利费账户网报,报销材料先交由校工会财务审核、统计,报销完成后,校工会将支持的经费划拨到各单位福利费账户(校工会给予最高每人150元经费支持,超出部分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5.各基层工会要做好安全出行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购买意外险,确保春秋游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6.各基层工会要深入宣传,动员广大在职工会会员踊跃参与。要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展示基层工会的风采。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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