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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开展部分一线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539号)和福建省总工会等《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闽工〔20227号)文件精神,校工会计划在20257月初开展部分一线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工疗休养对象一般为一线在职职工 (含农民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干部职工),职工疗休养坚持面向基层、 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 优先安排以下六类对象:

(1)优秀技术工人;

(2)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

(3)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作业职工;

(4)患职业病的职工;

(5)临近退休的职工(5年内将退休);

(6) 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任务、重大灾害、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职工。

2.单纯处级行政人员不得参加疗休养,但有参与一线教学、科研、医务等岗位的可参加。报名时职务写一线职务即可。

3.教职工参加疗休养次数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一般3年内不重复安排,跨省(市、区)疗休养一般5年内不重复安排。

4.身体健康,无基础疾病,能顺利完成全程疗休养。

二、名额分配

以基层工会为分配单位,按全额缴费会员人数分配名额。200人以下的单位1名、200人及以上的单位2名。

三、报名办法

1.各基层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疗休养人员的选拔工作。

2.请各基层工会在628日(周六)1600前按照名额(附件)推荐参与人员,并填写以下收集表的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表格的所有栏目https://docs.qq.com/sheet/DQkpNSEtPc1BPV1ND?tab=BB08J2,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疗休养时间为202571日至5日,疗休养地点云南省个旧市工人疗养院。

五、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本次疗休养酒店安排为2/间。

2.费用:疗休养期间的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由校工会承担,往返大交通费由所在基层单位凭据从职工福利费中支出。

3.因时间较为紧张,成团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修养活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退团费用,活动谢绝携带家属。

4.参加人员确定后群二维码将在主席群发布。

5.联系人:陈伟龙,联系电话:0592-2185964


附件:

   1.《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

3. 2025年厦门大学基层工会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厦门大学工会

2025627

 

 

 附件1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3 2025年厦门大学基层工会疗休养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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