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5〕39号)和福建省总工会等《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闽工〔2022〕7号)文件精神,校工会计划在2025年7月初开展部分一线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职工疗休养对象一般为一线在职职工 (含农民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干部职工),职工疗休养坚持面向基层、 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 优先安排以下六类对象:
(1)优秀技术工人;
(2)长期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职工;
(3)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作业职工;
(4)患职业病的职工;
(5)临近退休的职工(5年内将退休);
(6) 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任务、重大灾害、重大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职工。
2.单纯处级行政人员不得参加疗休养,但有参与一线教学、科研、医务等岗位的可参加。报名时职务写一线职务即可。
3.教职工参加疗休养次数每人每年不超过1次,一般3年内不重复安排,跨省(市、区)疗休养一般5年内不重复安排。
4.身体健康,无基础疾病,能顺利完成全程疗休养。
二、名额分配
以基层工会为分配单位,按全额缴费会员人数分配名额。200人以下的单位1名、200人及以上的单位2名。
三、报名办法
1.各基层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疗休养人员的选拔工作。
2.请各基层工会在6月28日(周六)16:00前按照名额(附件)推荐参与人员,并填写以下收集表的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表格的所有栏目)https://docs.qq.com/sheet/DQkpNSEtPc1BPV1ND?tab=BB08J2,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疗休养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5日,疗休养地点云南省个旧市工人疗养院。



五、其他事项
1.特别说明:本次疗休养酒店安排为2人/间。
2.费用:疗休养期间的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由校工会承担,往返大交通费由所在基层单位凭据从职工福利费中支出。
3.因时间较为紧张,成团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修养活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退团费用,活动谢绝携带家属。
4.参加人员确定后群二维码将在主席群发布。
5.联系人:陈伟龙,联系电话:0592-2185964。
附件:
1.《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
3. 2025年厦门大学基层工会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厦门大学工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3 2025年厦门大学基层工会疗休养名额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