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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妈妈小屋”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点击数:


各部门工会:

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与工会工作相结合,关心关爱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群体,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贯彻落实《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福建省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有关精神,校工会推进我校“妈妈小屋”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妈妈小屋”

    校工会支持各部门工会新建“妈妈小屋”,可给予每个新建“妈妈小屋”的部门工会5000元支持,主要用于软环境提升(不含基础设施改造)、设备添置等各部门工会要及时组织建设与验收,在2023年11月底前保质保量建成,方可申请经费支持。

(一)建设要求:公共场所配置标准见附件2,可结合实际需求参照配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以新建“妈妈小屋”所在部门工会的名义申报,于7月16日前填写2023年新建“妈妈小屋”汇总表(附件3)通过我校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的“立项申请”报送,审核通过后,应及时开展建设。

2.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新建“妈妈小屋”的照片电子版(每家至少2张,含屋外全景1张、屋内全景1张,jpg格式,像素2M以上,不拼图、无水印、不使用全景拍照模式)报送到校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立项申请栏目。

二、寻找2023年度“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

福建省总工会将在全省自下而上寻找出20家“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对命名为“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的单位每家给予3万元资金补助。我校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妈妈小屋”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开展寻找推荐工作,现将申报条件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对照寻找标准(见附件4),要求女职工满意、服务功能丰富;

2.同等条件下,对已加入校工会“共享温馨‘妈妈小屋’行动计划”的“妈妈小屋”优先推荐。

(二)我校可推荐名额:1个

(三)材料报送要求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以“妈妈小屋”所在部门工会的名义申报,于7月16日前通过我校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的“立项申请”报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到校工会620办公室。

1.申请表(附件5,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建设时间、地理位置、设施设备环境、近一两年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自我评价等);

2.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3.照片电子版(每家5张,其中屋外全景1张、屋内全景1张、局部3张,jpg格式,像素2M以上,不拼图、无水印、不使用全景拍照模式)。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180819。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妈妈小屋”提质扩面增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公共场所“妈妈小屋”配置标准.docx

 附件3:2023年新建“妈妈小屋”汇总表.docx

 附件4:“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寻找标准.docx

 附件5:“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申请表.docx

 附件6:“我最喜爱的妈妈小屋”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厦门大学工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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