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近期召开。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动我校深化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希望代表们积极提案,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15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提出提案应填写提案表(请登录厦门大学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ghoa.xmu.edu.cn——教代会提案系统)。一事一案,提案必须是由一位教代会正式代表提出,三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的团长作为提案人,需有该代表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
4.提案应包括案由(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5.提案应力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
三、提案的递交
代表通过教代会提案系统递交提案,具体流程请参阅《厦门大学工会服务信息化工作平台——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手册》。
四、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厦门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规则》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伟龙,电话:2185964
厦门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厦门大学工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