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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找推荐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点击数:


各基层妇委会各部门工会

近日,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22〕73号)、《福建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和全省各类家庭典型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妇〔2023〕2号)精神和厦门市妇联《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和全省各类家庭典型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国和全省3个类别家庭典型寻找推荐工作。现将我校参加寻找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名额

省级绿色家庭1

二、指导思想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以“激扬家国情 奋斗新征程”为主题,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积极选树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一批在各行各业践行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的家庭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争先锋、讲担当、比奋斗,把家庭梦融入国家富强梦;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助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三、寻找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对照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组织开展(见附件1)。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寻找推荐符合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

(三)根据《福建省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所列负面清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四)曾获得过设区市或地厅级及以上家庭类荣誉称号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填报《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推荐表》(附件2)、《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3),《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寻找推荐情况核实表》(附件4),其中附件2,“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需要盖章;附件4表格据实填写,并需要户主夫妻双方手写签名确认及推荐单位党组织盖章。

2.提供8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以“XXX和XXX家庭典型事迹材料”命名

3.每户候选家庭各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图片规格不小于2M、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照片以压缩文件夹方式发送,以“XXX和XXX家庭生活照片”命名

请于20232月20上午11:00前将上述1、2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及上述1、2、3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以下联系人处

联 系 人:董老师

    话:2180819

电子邮箱:xdfwh@xmu.edu.cn

联系地址:思明校区颂恩楼620室(校工会)


各基层妇委会各部门工会在所在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抓好寻找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推荐出来。


附件:1. 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附件1: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doc

      2. 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推荐表 附件2: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推荐表.doc

      3. 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信息汇总表 附件3: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信息汇总表.doc

          4. 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寻找推荐情况核实表 附件4:2023年福建省绿色家庭寻找推荐情况核实表.xls


                   

厦门大学妇委会

                     厦门大学工会

                              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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