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厦大委综〔2021〕37号)《厦门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厦大委综〔2022〕2号)等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发挥二级教代会在学校各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促进本单位科学发展。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向着新目标,奋楫再出发,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于2023年3月31日前召开2022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
2.各部门工会要提前一周把本单位二级教代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通过工会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ghoa.xmu.edu.cn)报送校工会审批。
3.会议结束后,各部门工会要及时将会议文件集中编号建档保存,新闻稿可投稿至校工会邮箱:ghxcb@xmu.edu.cn。
校工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