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会动态 > 新闻频道 > 正文
校工会召开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说明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点击数:

524日下午,校工会在嘉庚三220会议室召开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说明会。会议邀请厦门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公室的领导现场为大家解读《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厦门市科文卫体工会工委主任康鹭佳、厦门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副部长陈晓晖、校工会主席林永生、副主席史虞龙、各部门工会主席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副主席史虞龙主持。

会上,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陈晓晖副部长就厦门市总工会首创的职工医疗互助的目的、意义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具体的实施细节做了详细说明。说明会还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为教职员工答疑解惑。会议还对实施互助保障的方式、保障对象的范围等有关内容作了简要说明。

   林永生就如何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提出四点要求。首先要理解做好这项工作的意义,向广大教职工宣传说明;其次要明确实施规程,有关人员要详细了解《保障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广大教职工了解认识;第三各部门工会要严密组织。各部门工会应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利益,让每一位教职员工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得到关爱与温暖。第四要扎实推进。要实实在在做好互助保障工作,使互助保障工作更好地体现其意义,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互助保障工作积累和提供经验。

(郑颖)

打印    收藏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