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召开第十次工作会议
3月22日下午三点,校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在嘉庚三624会议室召开第十次工作会议。委员会主任、校工会主席林永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听取了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的报告。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就漳州校区教师公寓合同签订有关事宜和增加开通五缘公寓、高林居住区至校本部教职工班车的问题提请委员会审议。会上,委员们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对提交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委员们肯定了职能部门从教职工的利益出发,积极为教职工解决住房和交通等问题所做的大量努力,并建议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应注意运行成本,兼顾当前和长期的发展。
校工会 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