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由厦门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厦门大学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于2010年6月8日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林永生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关于《厦门大学多渠道解决教职工住房的途径》的情况报告。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职工住房问题,想方设法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启动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2.加强学校周转房管理。3.争取和落实更多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4.加快西坑水库和海韵园二期拆迁安置房的建设。5.加快漳州校区南部教职工住宅的建设。6.争取翔安校区保障性商品房的建设。
委员们在听取了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关于西村、北村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后展开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西村、北村地处校园之外,有相对独立的物业小区,其物业管理工作应依据《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由业主委员会民主协商决定。
委员们还听取了后勤集团物业公司关于校内住宅物业服务工作的情况报告,对目前校内教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和校内停车、交通安全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林永生在总结发言中强调,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住房与物业管理民主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柯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