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关注的西村、北村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将于9月份拆除旧房,之后很快进入新楼房的开工建设。为便于全校对此项工作的了解,学校专门在24日召开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离休干部、校工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各民主党派与团体负责人会议,通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校党委书记、“216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豪杰就西村、北村旧房改造拆迁实施办法作说明,并解答六大热点问题。
为了改善西村、北村住户的居住条件,优化社区环境,并适应引进人才安排住房的需要,学校决定对西村11-22号楼、北村1-3号楼、旧西村3-5号楼等旧房进行改造,新建楼房。原住户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拆迁安置。拆迁的原则是:参照厦门市有关法规,给予住户最大的优惠;原住户可以原地回迁;学校不赚钱也不贴钱;旧房改造工程独立核算,单独设帐,住户代表参与监督。
西村、北村旧房改造工程列为我校“216工程”的重要一项,目前已经完成了旧房改造的立项、规划设计方案的制订、新建房的单体设计和拆迁实施办法的制定,按照既定计划,本月底将完成资产(装修)评估,下个月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7、8月份完成旧房搬迁,9月份开始拆除旧房。预计大约两年后,新的西村、北村住宅区将呈现在人们面前。
通报会上,在说明了此次旧房改造的目的、原则和工作进展后,王书记特别就教职员工关注的六个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这六个问题是:
关于优惠是否向拆迁户倾斜。王书记指出,厦门市旧房拆迁的做法一般是异地安置,而我校此次旧房改造,拆迁户可以原地回迁,能够以合理价格优先购到西村、北村新建房,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这是最大的优惠。
关于新旧房等面积置换是否补差价。新建房成本价与被拆迁人按房改时购买的成本价显然存在一定差额,理应补差价。同区位,同地点,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更应该补差价。
关于是否退还住房货币化补贴。以前发放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是为了弥补历史上造成的不公平,对住房面积不达标的住户给予补贴,每个教职工一生中只可享有一次。实际上新建房的面积都已达标甚至超标,不存在因面积不够的货币化补贴,因此,退还当时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应该的。
关于拆迁户在新建房源中的“划块安置”。为公平、公正起见,由学校在西村、北村新建房源中划块安置拆迁户。
关于最高职务、职称起算时间。为体现教职工购房后这几年来所做出的贡献和工作业绩,拆迁户户主最高的职务、职称计算截止时间为西村、北村旧房改造第一号公告公布之日,即2005年4月30日。
关于可回迁的被拆迁人因经济困难等多种个人原因明确表示不购买新建房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法找到过渡房而未完成搬迁的,学校在校内现有旧房中给予一次性安置,不再回迁。
通报会上,王书记还对西村、北村旧房改造拆迁实施办法逐条作了说明。
王书记希望,有关此次拆迁的教职员工或住户多从大局出发,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王书记还要求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多做说明、解释和服务工作,保证西村、北村旧房改造拆迁工作顺利、健康、快速的进行。
据悉,《厦门大学西村、北村旧房改造拆迁实施办法》十易其稿,最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将于近日以正式文件下发。 (月 明)
相关链接:
“216工程”的“1”
“216工程”是对我校近期几个工程的概括。其中的“2”是指漳州校区和集美校区的建设工程,“1”就是西村、北村的教职工住宅改造工程,“6”是指化学大楼、海洋大楼、曾厝垵学生公寓二期、博士生公寓、中美合作富邦医院、海韵二期大学科技园等6个项目。
日程回顾与展望
2004年12月以前,西村、北村的教职工住宅改造工程的酝酿、筹划。
2004年12月29日,校党委书记王豪杰在校工会20届四次代表大会上提出“216工程”的概念,指出“216工程”和“985工程”二期建设是学校2005年及今后若干年的两大工程;
2005年元旦前夕,校党委书记王豪杰和校长朱崇实发表新年献辞,提出2005年将要启动“216工程”;
2005年3月4日,学校召开中层干部会,宣布全面推动“216工程”;
3月底至4月初,召开西村、北村住户座谈会;
4月中旬,清理暂建房与租赁公房,并研究拆迁方案;
5月下旬,拆迁方案最终形成;
5月底,完成资产(装修)评估;
6月,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7、8月,完成旧房搬迁;
9月,开始拆除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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