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的捷报,我校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评为“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在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校始终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坚持实行积极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福建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与我校同时受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还有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等单位。 (学生工作处 梅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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